为进一步优化我院的育人氛围,营造格调高雅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,学院于2011年2月23日在技术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了2011年校园文化环境重点治理专项工作会。学院党办、院办、宣传部、学工部、团委、环境办、资产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、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与各党总支(直属支部)书记参加会议。学院党办主任、宣传部部长邹显国主持会议。
学院副书记张斌结合我院《关于2011年校园文化环境重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川工程院党办[2010]2号)的要求,指出了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和整治的重要性、必要性和紧迫性,并针对目前校园内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现象,提出了“八要八不要”的具体要求。
“八要”具体是指:标示标牌的风格要统一;宣传品的制作展示要美观;宣传标语横幅的悬挂要规范;宣传栏、展板的摆放要整齐;宣传载体的内容更新要及时;各类纸质通知张贴要固位;各类活动举办结束后要清场;各类车辆的停靠摆放要有序。“八不要”具体是指:不要在建筑物的墙面门柱上乱贴乱画;不要在校园内乱拉乱挂未经审批的标语横幅;不要在校园内张贴、摆放有碍观瞻的海报宣传画;不要在室外乱摆乱放桌椅板凳;不要在楼外晾晒衣物被褥等物品;不要在校园内乱扔杂物、乱倒垃圾;不要让各种车辆在校园内乱停乱放;不要攀折花草树木,践踏毁坏草坪。
张斌副书记还将整治和维护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了部门,并强调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“进校园”活动的开展,广泛宣传、责任到人、措施到位,将环境治理和文明素养教育相结合,形成校园文化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,促进我院校园文化环境建设上水平、上台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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