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建经济适用房各位购房职工:
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《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》,为不影响新建经济适用房工程进展,经学院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近期缴纳房款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本次交款金额:按照2380元/平方米的暂定价格,交齐暂定总房款(小户型交足214200元;大户型交足285600元)。各位购房职工根据各自已交房款(已交房款、公积金支取、公积金贷款合计)计缴应补差额。
2、因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取贷款金额的10%为保证金,待办理完房屋产权证做为抵押后才可退还,故所有公积金贷款者本次须缴纳贷款额度10%的资金,待公积金管理中心退还保证金时再统一退还给教职工。教职工交款详情可到资产后勤管理处查询。
3、第三批申购报名的职工,在选房后一周内按同等单价交足暂定总房款。
4、交款时间:交款时间为2015年1月12-16日(其中15、16日上午9点至11点半,下午2点半至5点可刷卡)。
5、交款地点:计财处
6、在规定期限未足额交款者,将按照《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,取消其购房资格。
请各位教职工相互转告。
特此通知
住房建设领导小组(代章)
2014年12月26日